|
|
|
|
钢材,法兰、阀门入库验收 |
双击自动滚屏 |
发布者:zq1229 发布时间:2022/1/12 23:13:55 阅读:413次 【字体:大 中 小】 |
|
|
钢材,法兰、阀门入库验收
一、管、板、型材 管、板、型材到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每批指同一到货批次、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组成。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的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有特殊要求时,还应进行机械性能抽检。 1、资料验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炉批号、材质标准、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和无损检测结果等项目),对照实物进行核实。设计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应附有低温冲击试验结果的文件。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验 (1)如无特殊要求,表面不允许涂漆; (2)标识、色标应清晰且无涂改痕迹; (3)表面不应有裂纹、裂缝、凹坑、严重划伤、折叠、重皮、补焊焊疤等缺陷。压力容器用钢板的外观质量应参照压力容器类钢板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 (4)每批到货材料进行2~3%的外观尺寸抽检,测试结果应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 (5)合同要求为有缝管道,应复查出厂前的无损检测等相关资料;合同要求为无缝管道,不允许用有缝管道代替;合同无明确要求的管道,按合同要求的规范进行验收;板材和型材到货状态不允许有拼缝。 (6)爆炸复合管材、内衬管材、复合板材验收按专项规范进行验收。 4、性能验收 (1)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要进行5%材质抽检,碳钢材质一般情况下可不做此项检测。 (2)合同中对机械性能有特殊要求时要进行复检,检测结果应满足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重要及关键部位(如高温、高压、富氧、临氢管线及设备)用材料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比例,非重要、非关键部位用材料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和缩小比例。 5、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二、法兰 法兰交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每批指同一到货的批次,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组成。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 1、资料验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标准、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和无损检测结果等项目),并对照实物进行核实。设计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应附有低温冲击试验结果的文件。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验 (1)产品表面除标准要求的标记外,还应有制造厂商标记及业主要求的色标,标记、色标应清晰且无涂改痕迹,以便质量追踪; (2)表面不允许涂覆有碍外观品质检查或对管件本身质量有影响的油漆涂料; (3)表面应光滑、不应有锻造伤痕、裂纹等缺陷; (4)机加工表面不应有划痕、毛边、加工程度不足及其它降低强度和可靠性的缺陷; (5)法兰密封面不得有磕碰痕和纵向贯穿划痕,且应有保护措施; (6)每批到货法兰要进行2~3%(且不少于2件)的外观尺寸抽检,测试结果应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 4、性能验收 (1)材质为铬钼钢和不锈钢的对焊法兰,应进行5%(且不少于2件)的无损检测(MT或PT),测试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2)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要进行5%(且不少于2件)材质抽检,碳钢材质一般情况下可不做此项检测; (3)重要及关键部位(如高温、高压、富氧、临氢管线及设备)用法兰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比例,非重要、非关键部位用法兰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和缩小比例。 5、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三、管件 管件交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每批指同一到货的批次、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组成。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 1、资料验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制造厂名称、制造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标准、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试验和无损检测结果等项目),并对照实物进行核实。设计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应附有低温冲击试验结果的文件。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验 (1)产品表面除标准要求的标记外,还应有制造厂商标记及业主要求的色标,标记、色标应清晰且无涂改痕迹,以便质量追踪; (2)表面不允许涂覆有碍外观品质检查或对管件本身质量有影响的油漆涂料; (3)表面不应有裂纹、裂缝、凹坑、严重划伤、折迭、重皮、补焊焊疤等缺陷; (4)奥氏体不锈钢管件应进行钝化处理; (5)每批到货管件要进行2~3%(且不少于2件)的外观尺寸抽检,测试结果应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 (6)合同要求为有缝管件,应复查出厂前的无损检测等相关资料;合同要求为无缝管件,不允许用有缝管件代替;合同无明确要求的管件,按合同要求的规范进行验收; (7)爆炸复合管件、内衬管件验收按专项规范进行验收。 4、性能验收 (1)材质为铬钼钢和不锈钢的管件,应进行5%(且不少于2件)无损检测(MT或PT),测试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2)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要进行5%(且不少于2件)材质抽检,碳钢材质一般情况下可不做此项检测; (3)铬钼钢进行5%(且不少于2件)硬度抽检,测试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要求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4)重要及关键部位(如高温、高压、富氧、临氢管线及设备)用管件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比例,非重要、非关键部位用管件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和缩小比例。 5、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四、金属软管 金属软管交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每批指同一到货的批次,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组成。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 1、资料验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型号、金属软管及接口端面材料、设计及制造标准、制造许可证,厂名、产品出厂编号、检验日期及检验结论等),并对照实物进行核实。设计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应附有低温冲击试验结果的文件。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验 (1)金属软管内、外表面应清洁干燥,不允许有锈蚀、铁屑等残余物存在; (2)网套与波纹管应贴合,波纹管表面不允许有碰伤、焊渣等缺陷; (3)钢带网套的网花应均匀分布,其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折叠、扭曲等缺陷; (4)金属软管接头的密封面不允许有裂纹、擦伤、毛刺、沙眼、焊渣等缺陷。 4、出厂检验中不合格项目允许返修,但不得超过2次。 5、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五、紧固件 紧固件交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每批指同一到货的批次,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组成。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 1、资料验收:合格证;设计要求进行低温冲击韧性试验的材料,应附有低温冲击试验结果的文件。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验 (1)产品表面除标准要求的标记外,还应有制造厂商标记及业主要求的色标,标记、色标应清晰且无涂改痕迹,以便质量追踪; (2)螺纹应完整、无划痕、乱扣、毛刺等缺陷,螺栓、螺母应配合良好且无松动和卡涩现象; (3)螺栓、螺母表面不应有裂纹、裂缝、补焊等缺陷; (4)碳素钢及合金钢紧固件表面应进行发蓝(或渗氮)处理,不锈钢紧固件不做表面处理; (5)无金属镀层的紧固件表面应涂防锈油; (6)每批到货紧固件要进行2~3%(且不少于2件)的外观尺寸抽检,重要的紧固件需进行10%(且不少于2件)的外观尺寸抽检,测试结果应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 (7)合同要求有特殊加工要求的,需提供特殊加工(如滚制、车制)的技术文件; (8)合同要求需要调质等热处理措施的,应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 4、性能验收 (1)紧固件有特殊用途时,需进行2%(且不少于2件)无损(MTRT)抽检,测试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或相关标准的要求; (2)紧固件有特殊用途时,需进行2~3%(且不少于2件)硬度抽检,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合金钢紧固件进行2~3%(且不少于2件)光谱测试,测试结果应满足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高温、高压部位用紧固件还应带1~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的测试; (5)重要及关键部位(如高温、高压、富氧、临氢设备和管线)用紧固件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比例,非重要、非关键部位用紧固件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和缩小比例。 5、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六、阀门类 阀门交货验收以批为单位进行,对同规格型号、同材质、同标准的产品分类验收。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 1、资料验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资料。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产品外观检验 (1)表面涂层情况; (2)产品铭牌项目是否与产品结构型式及合同相符; (3)阀体标识应符合标准要求,清晰可见; (4)阀门内应无积水、锈蚀、脏污和损伤等缺陷,阀门两端应设有保护盖保护; (5)阀体无明显沙眼,裂纹; (6)焊接连接的阀门还应注意检查坡口部位的情况; (7)阀门的手柄或手轮操作应灵活轻便,开闭时不应有卡阻现象,开闭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 (8)特殊用途阀门(如氧阀)还应检查流道的光洁度,表面应光滑无划痕,并按要求进行脱脂处理; (9)弹簧式安全阀应具有铅封,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重锤位置的定位装置; (10)根据阀门的驱动形式,分别由各专业人员按相关标准分别进行验收。 4、性能验收 (1)阀体为铬钼钢、镍基合金材料时,应对阀体、阀盖、阀杆、法兰进行100%光谱项目检测。阀体为不锈钢的,应对阀体、阀杆、阀盖、法兰进行5%(且不少于2件)光谱项目检测,检验结果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重要及关键部位(如高温、高压、富氧、临氢设备和管线等)用阀门应适当增加检验项目和比例,非重要、非关键部位用阀门可适当减少检验项目和缩小比例。 5、阀门合格的标准以阀门打压最终合格为准。 6、初次抽查中发现不合格项,应扩大比例(2倍)进行检查,再发现有一件不合格就判别该批次不合格,整批物资作退货处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七、压力容器(容规范围内) 压力容器交货验收以台(套)为单位进行。到货验收包括资料、数量、规格、外观验收。不锈钢、铬钼钢、镍基合金、有色金属及特殊材质需要进行材质抽检。 1、资料验收: (1)竣工图样应有设计单位印章(复印章无效),加盖竣工图章,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 (2)合格证、符合标准规范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未实施监检的除外); (4)移动式压力容器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及安全附件清单、底盘使用说明书等。 2、数量验收:按合同要求的计量单位及合同订购数量进行验收。 3、外观检查(如有不符合项需记录在案) (1)对于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外表面,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2)除锈后将容器内部的残留物清理干净,内壁抛光的设备应有油脂保护; (3)容器壳体和内件的涂漆应遵循设计图样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从严执行,漆膜应均匀,不应有气泡、龟裂、挂流和剥落等缺陷; (4)分段出厂容器的切断面坡口、分片件的周边坡口和容器壳体上其他需要再使用现场组焊的焊接坡口约100mm内不涂防腐涂料; (5)螺纹、密封面等精加工表面应涂覆易去除的保护膜; (6)设备壳体的表面质量 壳体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壁厚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发现深度超过标准允许范围的缺陷,(如气泡、裂纹、结疤、折叠、压入氧化皮、夹杂、焊痕、打弧弧坑等)应通知厂家进行返修; (7)壳体上的垫板、加强板等应开设排气讯号孔。加强板与壳体应紧密贴合,最大间隙为3mm,所覆盖的焊缝应磨平; (8)筒体焊缝应平整圆滑; (9)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外,壳体上的开孔不应在焊缝及邻近区域; (10)附件与壳体的连接焊缝与壳体的主焊缝边缘的距离应在1.5倍壳体厚度以上; (11)不锈钢设备(含复合板的复合层)表面须经抛光或酸洗钝化后交货,并加以保护,不得有擦伤。 (12)焊接对口的错边量、棱角度等应符合图纸的要求; (13)补强圈要与壳体紧密贴合,以保证补强效果。焊接后的角焊缝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焊缝高度应满足标准要求; (14)封头的拼接方式及焊缝的最小间距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15)焊缝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焊接区不应有飞溅物; (16)要求需要充填惰性气体保护的设备,应严格按要求充气并安装压力表,其压降应符合合同要求; (17)法兰接口、待焊坡口的接管等敞口部位应按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封闭,并进行适当的固定; (18)在设备卸车前,设备不应有翻滚、窜动、包装箱损坏等现象;内件、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符合发货单; (19)设备及包装应标明重心、起吊位置; (20)不锈钢、有色金属及其它合金制压力容器应采取措施,防止铁铜离子污染和腐蚀表面损伤等。 4、订购合同中注明的其他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八、密封垫片 1、缠绕垫片验收 (1)垫片本体表面不应有伤痕、凹凸不平、空隙、锈斑等缺陷; (2)垫片本体表面非金属带应均匀突出金属带,且光洁平整,金属带焊点不应有虚焊和过烧等缺陷; (3)金属带表面应光滑、洁净、不允许有粗糙不平、裂纹、划伤和锈斑等缺陷; (4)垫片的金属带与非金属带应紧密贴合。层次应均匀,不应有折皱、空隙等缺陷; (5)垫片主体缠绕密封面,不允许有进行预压处理和其它加工的情况; (6)订购合同、技术协议中注明的其它要求,严格按技术协议执行。 2、金属环垫验收 (1)密封面不得有划痕、磕碰和瑕疵点; (2)易锈材料制成的垫片,应全部涂上防锈油; (3)金属环垫应由锻造或机械加工制成,金属环垫不应采用焊接; (4)合同、技术协议中注明的其它要求,严格按技术协议行。 3、包覆垫验收 (1)包覆垫应表面光滑、厚度均匀、不得有孔眼、夹渣等缺陷; (2)订购合同、技术协议中要求的按技术协议执行。 4、非金属垫片验收 (1)垫片表面应平滑,边缘应切割整齐,其表面不允许有疙瘩、裂缝、气泡、外来杂质及其它对使用有影响的缺陷; (2)垫片应用整张板材制成,不允许拼接,若外径过大的垫片,如需拼接,应得到需方的同意; (3)订购合同、技术协议中注明的其它要求,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
|
|
|
|
|
|
|